经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,烟台秋实职业培训学校在2012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,2013年再次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,本培训的学员经鉴定成绩合格者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现将2013年上半年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班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(具体请咨询)
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报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:
1、取得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2、具有博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3、具有硕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4、具有学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,经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5、具有19年本企业工龄。
(部分学员条件可以适当放松,详情请咨询)
二、培训内容
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一级)》的内容,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,从人力资源规划;招聘与配置;培训与开发;绩效管理;薪酬福利管理;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进行授课。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能力的提高。
三、师资力量
由资深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、山东职业资格认证辅导老师授课,帮助考生掌握考试重点、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,顺利通过考试。
培训地点:秋实学校芝罘分校(南大街振华购物中心天桥北)
秋实职业培训学校(开发区)
五、报名须知
报名时携带身份证、*书、现有资格证书原件(限符合申报条件第一条者),提交身份证(正反面)、*书、现有资格证书复印件,职业经历证明(加盖公章),1张2寸兰底彩色*照,鉴定申请表及阅历核查表,资格初审合格后交费,领取教材等学习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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